话说这些货就是多头监管情况下,央行挂羊头卖狗肉的结果,“债券”这东西是写在证券法里的,央行以及其直系的交易商协会为了规避证监会、财政部等的指手画脚,把他们能够管的起的银行发的非金融企业的债券不叫债券,叫“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再分就是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
总之,本质就是债券,除了注册流程的便利程度,几乎没有实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