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现行标准GB/T 20897的规定,对橡皮艇的设计、用材、制造和试验均有硬性指标,以确保安全。橡皮艇的材料应按照艇所受应力及预定的运行条件选用,在正常海上航行时不应严重损害材料性能,本质应为防腐材料。橡皮艇的抗液浸、抗臭氧、耐低温能力须符合标准。
包括速度和同等重量下的载重量。由A至B的试航试验,艇以60°的实际航向角,迎着实际风向航行,从迎风侧不改变航向地逼近目标,而无损坏或故障。运行时橡皮艇有良好的转弯循迹性,行驶快速。在同等重量下载重量较大为佳。且最大浮力仓破损后,艇的剩余充气浮力至少应为制造厂最大额定装载能力的50%。
橡皮艇在正常使用下的结实程度。舵叶经过转角超过60°的运动500次后,不应发生断裂或其他损坏。任何遥控操舵系统均应符合GB/T19316-2003和GB/T17845-1999的要求。正常使用时,在艇体任何部分或部件上,都不应出现断裂、裂纹、撕裂、分离等形式的结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