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过实务的一定深有体会:
司考里,你是观众。现实中,你是编剧。
详细地说,两者最大的区别是:
司考中,有明确的已查明事实,你只需要解决法律适用。
法律实务中,事实查明是最难最难的,法律适用出现争议的是少数。
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简单吧,收货该付钱。但怎么证明收货?有没有送货单,送货单是不是盖了单位章,没盖单位章的话,是不是员工签收的,该员工是否劳动部门备案了劳动合同的员工,如果没备案,通过查社保、缴税是否能证明员工身份?
你看看,光查明事实就这么麻烦了,更别提太多人为了自己利益,隐瞒事实、编造事实甚至编造证据。
现实好凶残,每个案子都像司考中那样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