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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分类:药肥

药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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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肥是将农药和肥料按一定的比例配方相混合,并通过一定的工艺技术将肥料和农药稳定于特定的复合体系中而形成的新型生态复合肥料,一般以肥料作农药的载体。为了当代农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药肥对于以强大的技术来支撑和驱动的现代农业是一种新的尝试。药肥能使田间的两个操作步骤合二为一,这不仅节省了劳动力,而且减少了时间和能源的消耗。

合剂通俗讲,药、肥“合二为一”就是“药肥一体化”。“药肥合剂”是具有杀抑农作物病虫害或作物生长调节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功能,且能为农作物提供营养或同时具有提供营养和提高肥料及农药利用率的功能性肥料。具有平衡施肥、营养齐全;广谱高效、一次搞定;前控后促,增强抗逆性;肥药结合、互作增效;操作简便、使用安全;省工节本,增产增收;以肥代料,安全环保;储运方便,低碳节能;多方受益,利国利民等九大优点。它将农业中使用的农药与肥料两种最重要的农用化学品统一起来,考虑两者自然相遇后各自效果可能递减的影响,将农药的植物保护和肥料的养分供给两个田间操作合二为一,节省劳力、降低生产成本。当农药和肥料均处于最佳施用期时,能提高药效和肥效。世界一些发达国家已将农药与肥料合剂推向市场,被第二次国际化肥会议认为现代最有希望的药肥合剂(KAC)就是在其中加入除草剂、微量元素和激素。国外的药肥合剂制造已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肥料工业分支,国内药肥工业尚不完善,存在很大的差距。

药肥是农业“三高”(即高产、高质量、高效益)低耗生产的有益措施,国内外化肥与农药专家认为药肥的开发应用,一般具有以下6个方面的优越性:

关于药肥的研究情况最早的研究,资料记载最早见于1964年《日本东北农业实验场研究报告》。在20世纪60年代初,以本谷耕一为代表的研究人员研究将除草剂五氯苯酚(PCP)混入肥料中作基肥施用,以期达到节省劳动力,延续除草效用的目的。研究结果表明,在田间施用混入PCP的NH3一N肥后,能防止NO3—N的损失,因为PCP能抑制土壤中的硝化细菌的代谢作用,使硝化作用受到阻碍,从而得到PCP与肥料混合施用不但可以维持其药效,并有抑制硝化作用。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科研人员发现扑草净能强烈抑制硝化作用和反硝化作用,减少氮的损失,还能增强生物固氮,故能增加土壤中氮含量。前苏联在杀虫剂的施用上推广乐果和磷肥制成颗粒肥料,避免乐果乳剂在水溶液中逐步分解失效。相关的研究还有Salam在水稻试验中证明,呋喃丹和甲拌磷能促进水稻对氮素的吸收,两种杀虫剂与氮肥相互作用是增效的,I—brahim研究不同氮肥和杀虫剂对棉花的混用作用等等,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以后的更多的药肥研制奠定了基础,许多高效省力的药肥正处于研制和开发中。

我国对药肥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据报道青海省用燕麦敌2号防除麦田杂草6.2万hm2 ,其中多是以化肥为载体进行施药。浙江和宁夏研制的除草尿素,采用包衣法将除草剂包裹在尿素颗粒外表,在生产上作追肥施用,虽已形成产品,因肥料和除草剂的过分单一,营养不全面,杀草谱较窄,综合应用效果不理想,仍未推广应用。此外,人们也正积极开发其它作物的专用复合肥。国内获取药肥登记的还有毒死蜱药肥混剂,专治地下害虫的药肥混剂,登记作物是花生、玉米、大豆;以及苄丁药肥混剂,水稻一年生杂草,返青除草双重功效。

药肥的登记部门是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正规从事药肥生产,对企业来说门槛是很高的。一个新农药制剂的注册登记,需要经过毒理、环境、药效、残留等方面的试验,通常要花费3 年以上的时间,耗资几十余万元,很多小企业根本耗费不起这么长的时间,也承担不起高昂的成本支出。国家对产品的注册登记、标签标注等方面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农药生产厂家会越来越少,市场也会越来越集中。我们对市场的前景很有信心,随着国家政策的推进,药肥生产企业和使用者自身在维护各自利益上还能有所作为,药肥市场必定会越来越规范,不正规的、没有品牌或者规模很小的企业淡出市场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为进一步加强药肥混剂登记管理,减小使用安全风险,2012年3月8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在京召开药肥混剂登记管理研讨会,相关科研、推广、生产及管理等领域的20多位专家被邀出席会议。研讨会对药肥混剂的必要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进一步加强管理进行了充分讨论,提出了以下建议: 一、由于药肥混剂在产品稳定性、使用同步性及作物安全性等方面可能存在某些缺陷,建议加强管理,慎重开发,严格产品质量,确保效果和安全。 二、加强对药肥混剂产品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的审查,根据实际需要,对使用风险小、农业生产和农民确实需要的方可允许登记。 三、进一步完善登记和标签标示要求,严格限定药肥混剂登记的农药种类和使用范围,防止出现药肥混剂过多、过滥等不良倾向。

农药化肥混用,既要发挥药效,又要发挥肥效,既不能影响药肥的理化性质,又不能对作物产生有害影响。

一般来说,固体农药化肥直接混用,其霎求不甚严格,而液体农药与固体化肥混用,则有一定的混用技术。有的农药,如异稻瘟净、富士一号、敌百虫、乐果、甲胺磷以及托布津、井冈霉素、叶蝉散,速灭威等均不能与碳胺、氨水、草木灰、石灰氮、石灰等混合使用。碱性强的农药,如石硫合剂、波尔多液及松脂剂等不能与磷酸钙、硫酸铵、氯化铵等化肥混合施用,含砷农药不能与钠盐、钾盐类肥料混用。

药肥施用,宜在早晨或傍晚无风时进行,以避免高温蒸发,降低药效和肥效。农药化肥混用前,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最好进行简单试验。混用时,要做到随混随用,不能贮存,更不能沤制,以免时间长影响效果。

一是国家应加强药肥合剂市场的研究,积极鼓励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和使用技术,“多快好省”的满足农业生产对肥料和农药的需求。  二是国家应出台相关的政策,在项目、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药肥合剂的研发和生产企业积极支持和大力扶持。  三是国家要重点支持药肥合剂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四是国家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鼓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企业、研究单位到海外申请专利、登记产品和注册商标,从科研、生产到销售等环节,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药肥合剂研发和生产企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  五是国家应结合农业生产和农药、肥料行业发展情况,制定和适时更新和发布药肥合剂鼓励目录,引导企业有目的开发产品。  六是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的药肥合剂的登记政策,减免不必要的试验,减少登记试验费用,加快登记审批速度,降低登记门槛。  七是相关部门,尤其是植保部门要主动、积极做好药肥合剂的推广应用工作,为药肥合剂进入市场大开“绿灯”,并积极创造有利条件。  八是加大对药肥合剂的政府采购力度,对药肥合剂企业实行优先采购。

商品分类/药肥.txt · 最后更改: 2022/05/10 18:08 (外部编辑)